雖然我很怪,但我是個很念舊的傢伙。
國中第一次打工賺的錢,買的衣服,我還帶到荷蘭繼續穿,還沒破呢。
高中打工第一次買的羽毛背心,我也帶到荷蘭繼續穿。
高中買的小叮噹紙鎮 (這個真的是精品),陪我搬家二十幾次我都還帶著他。
我算是沒特別用桌機的人,真正用電腦是從大一開始,不過一直不知道怎用,加上一直死機,索性不用。一直到大三開始用筆電就一直用用用,用到現在。現在這台老麥克跟了我八年了,以前還幫他換一下硬碟,記憶體。現在嘛,連想換都沒得換了,160GB的IDE介面比500GB的SATA介面還貴。CPU升級,現在連作業系統都給我放棄了。以前打報告看影片聽音樂都覺得綽綽有餘,不知怎搞的軟體一直升,電腦就開始跑不動了。底片機照出來的照片沒嫌過他的解析度,現在看個相機比ISO,比pixel,比CCD還是CMOS大小。手機嘛以前感覺打個電話接個電話就很HIGH,自從沒人打給我之後就把手機當電腦搞,又要上網又要找新軟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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